克里斯蒂不愧為犯罪帝國的女王。與她相比,柯南•道爾僅僅只是不成熟的先驅,而縱使是最近犯罪界的明星東野圭吾也要相形失色。我很慚愧僅僅是在最近從《冰果》中才對她矚目,但她的作品我卻並不陌生:《東方快車謀殺案》、《ABC謀殺案》、《尼羅河上的慘案》等等,都是久聞大名,如雷貫耳。可惜電影完全無法表現她小說的神妙,若非《冰果》里對”敘述性詭計”推崇,我決不會想到要讀一讀她的小說。
所謂的”敘述性詭計”,是通過故事敘述的角度給劇情佈下的迷陣。小說中的敘述,無論是第一人稱的敘述還是第三人稱的敘述,都可以認為是小說中真實發生的事情。簡單而言,那就是,作者不會對讀者撒謊。而如果是第一人稱,那麼人物的心理活動,也可以認為是真實的。作者可以對某些事件的發生保持沈默,但他/她只要把劇情陳述出來,就必須保證其真實性。因此,”敘述性詭計”的巧妙就在于,如何真實而又有誤導性地陳述劇情。
《無人生還》是最典型的。它用的是third person multiple vision view (第三人稱多視角),而不是third person omniscient view (god’s view 上帝之眼)。所謂third person multiple vision view,即是故事由多個人的視角敘述(multiple vision),而當使用某一個人的視角敘述時,它所敘述的世界即這個人所見的世界。它擁有這個人所見的世界的真實和偏頗。這與first person multiple vision view是極其相似的,其差異只是沒有用”我”這個詞強迫讀者融入到故事中。我讀過的另一個使用third person multiple vision view的典型例子是村上春樹的神作《1Q84》,其故事是由男女兩位主角的視角分別展開最後交融。而我們平常習慣的敘事,通常用的是god’s view. 亦即全知全能的作者喜歡說故事的哪一部分就說故事的哪一部分。這樣的敘述手法,缺少現場感,是無法達到《無人生還》所營造的迷霧色彩的。《無人生還》的巧妙,就在于在描述每一個人的故事時,說的都是這個人身上真實發生的事和真實的感受,包括兇手自己,而讀者依然難以辨別其中究竟哪一個人是兇手。作者理所當然地隱瞞了一些信息,但由於是third person multiple vision view, 這種隱瞞只要稍露形跡,馬上就會被讀者抓住馬腳。而相反地,正因為讀者看不出其中的刻意隱瞞,才使案件更加撲朔迷離。整個故事變成了讀者和作者的鬥智,讀者拼命地要從每一個人物的敘述中尋找可疑的忽略但卻找不到。這種效果在god’s view中是無法達到的,因為god’s view太過自由,讀者只能任憑作者敘事的擺佈。我沒有聽過《無人生還》有拍成電影,我相信這種巧妙在電影中是無法體現的。
《ABC謀殺案》的敘述角度截然不同,卻同樣巧妙。它大部分劇情用黑斯廷斯的第一人稱角度敘述,卻偶爾穿插疑犯的第三人稱角度敘述。這樣的敘述手法,在開始看時覺得很不自然,但看到故事的最後,才明白其中的巧妙。
在真實生活中,任何一個案件,警察首先關注的是動機,而不是犯罪手法。無論手法如何巧妙,都是可以被破解的。警察要做的是找到嫌疑人,並通過不在場證明及其他證據排除。很多偵探小說中都有對不在場證明的巧妙偽造,例如東野圭吾的《嫌疑犯X的獻身》便是如此。但這樣的手法是靠不住的,任何的機關都會留下證據。因此偵探小說里的警察們都必須愚蠢地忽略一些關鍵證據,等待著偉大的偵探們發現。否則,小說必然存在致命的漏洞。例如《嫌疑犯X的獻身》就存在致命的邏輯缺陷。那就是,倘若主角能隱藏好屍體,他就完全沒有必要殺另一個人。因此,平常的偵探小說兩大不能容忍之處,一是警察為甚麼沒有認真調查分析每一樣證物,二是為甚麼沒有從犯罪動機入手,而往往要等偵探把真相大白於天下後再來聽犯罪嫌疑人敘述。
(注:以下內容有劇透)
《ABC謀殺案》沒有這樣的失誤。對於這樣一個連續殺人案,警方,非常聰明地,對涉案人員的動機進行充分的調查,搜羅一切證物,甚至發動新聞界全民調查。對於ABC這種毫無意義的關聯,讀者甚至考慮到了通過前面的犯罪來隱藏後面的犯罪的動機的可能性。但這樣的考慮,被那個偶爾穿插的第三人稱巧妙地排除了。是的,如果有一個和與案人員毫不相干的真實的ABC,那麼還有甚麼理由對與案人員進行懷疑呢?正是這個巧妙的第三人稱,讓讀者掉進了陷阱,讓故事中的偵探有了正當的存在理由。
故事的敘述,真實,卻是詭計。這正是”敘述性詭計”的精妙之處。
為此,我對克里斯蒂頂禮膜拜。她的主角們,並不做多餘的事。沒有華而不實的犯罪手法,沒有牽強附會的推理,也沒有不能自圓其說的邏輯漏洞。巧妙來自故事的敘述之中。偵探小說中,我還沒有看到過像她這樣的完美。
水云一念
从杂念 生悬念 从悬念 生想念 概念 信念 妄念 正念 一念 一念 又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