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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无数集的CSI后,再回头看柯南,于是每看一集心中都在呐喊:为什么不验DNA呢?为什么不验指纹呢?为什么不打911呢?(或者日本是110?)犯人为什么总是认罪而不找律师呢?

似乎侦探片是一个设定在无鉴证技术的原始社会里,只能凭借人的头脑来破案。而罪犯总是不厌其烦,不惜留下证据也要把案件弄得异乎寻常。

今天正好看了《名侦探的守则》,东野圭吾把侦探片好好地恶搞了一把:名侦探和傻瓜警察的搭配——警察的任务是忽略信息,衬托名侦探的英明神武;杀人者作案手法上总是不厌其烦——密室杀人啦,死亡讯息啦,消失的凶器啦,等等。名侦探总是在毫无鉴证支持的情况下就轻易做出判断——尽管他的推理在现实中可能仅仅是一种可能性而已。

柯南

有趣的是,在美国警局的探员叫Detective,而侦探小说的侦探也被翻译成Detective。明显侦探是要抢警探饭碗,只可惜警探通常是有CSI做back up,而侦探则常在作家设置的畸形环境(如孤岛及类似的断绝与外界联系的地方,炸弹等只能在极有限的时间内捉到凶手的设定)中孤军奋战。于是,侦探们总是孤独的英雄,舍了他们就破不了案,而他们也没有破不了的案。而犯人在犯罪手法被破解以后也总是和盘托出,即使名侦探提出的证据充满疑点,在法庭上不见得站得住脚。

这样的状况,在我看来,已经超出了小说和电视的范围,这是个人英雄主义与科学思维的对立;是人治与法治的矛盾;是浪漫与现实的差距;是东方与西方的分别。

CSI中,当警探质询疑犯的时候,疑犯最经典的一句话是I know my rights! 美国人知道自己的权利,法律系统保障这种权利。我不知道日本怎么样,但至少在中国,我相信没有多少人知道自己的权利,甚至可能这个国家本不存在这种权利。

Avatar Charlotte Guan

Author: Charlotte Guan

為求功名寒窗度,
迷途辛酸堪回首?
求學求職皆藉口,
只為識聞萬里游。
琴棋書畫皆嘗遍,
心夢隨緣自沉浮。
一朝見得伊人面,
四海八荒任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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